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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護理之家

本院附設精神護理之家原核准開設80床,104年5月經衛生福利部許可本院擴充床位50床,為提供住民完善、高品質的居住環境及優質、專業的醫療照護服務,規畫分為三階段開設完畢。

各階段開設床數 申請開設日期 備註
第一階段 開設15床 104年11月 開設完成
第二階段 開設15床 105年6月 開設完成
第三階段 開設20床 105年12月 開設完成

機構組織架構圖


精神護理之家機構組織架構圖
精神醫療團隊:社工師、職能治療師、心理師
復健科:物理治療師
藥事服務:藥師
營養:營養師
護理:照顧服務員、護理人員

住民來源分析

  1. 鄉鎮別:主要服務花蓮縣北區,如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及秀林鄉的慢性精神病患者。
  2. 住民來源:花蓮縣政府簽約收治之慢性精神病患者,由縣政府轉介收治。另包括全國各縣市轉介之慢性精神病患者及慢性精神病患者自費收容。
  3. 性別及年齡別:男女患者約各半,年齡多在14-65歲之區間內。

專業醫療照顧服務及工作團隊合作

  1. 新住民入住1個月內完成職能治療評估及記錄,每三個月進行進展追蹤評估。
  2. 每天進行團體活動,並提供人員培訓等。
  3. 新住民入住後72小時內由營養師進行營養評估,再依住民所需進行伙食設定。
  4. 社工配合住民需求提供個別化的社會資源諮詢、轉介與連結;並彙整社會資源成冊定期增修。
  5. 臨床心理師每週至機構內進行「心理輔導團體」,並利用照會機制,可隨時提供住民心理諮詢。
  6. 每月舉行團隊會議,定期招開個案討論會;並利用照會本, 隨時照會各專業醫療照護團隊人員。

住民專業照護計畫

  1. 職能治療師依照住民評估結果規劃個別及團體治療活動:職能治療活動包含個別與團體、靜態與動態活動及職能訓練。
  2. 鼓勵住民參加工作訓練:工作訓練項目包含精神/一般護理之家打掃、精神科辦公室打掃、金紙代工等,若有適合或有工作意願住民,經職能治療師評估並與護理人員及住民共同訂定目標後,開始進行訓練。
  3. 定期舉辦活動,鼓勵家屬探訪,加強親情連結:工作人員主動以電話聯絡家屬鼓勵探視,定期舉行活動,主動邀約家屬一同參與活動。
  4. 強化社區連結,鼓勵住民走入社區參加活動:安排住民參加社區相關活動,如康復之友協會或鄉鎮公所舉辦之活動如歌唱比賽、節慶活動,帶領住民參加比賽活動及訓練。

收費標準

精神護理之家住民收費依入住資格區分為「公費安置」及「全自費」。

  1. 公費安置:精神護理之家公費安置之住民其收費依據花蓮縣政府公告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收費原則」辦理,住宿式照顧每月收費額度,重度以上為21,000元、中度為16,800元、輕度為10,500元。
  2. 全自費:全自費住民之收費標準則依身心障礙等級收取費用,重度以上為28,500元、中度為25,000元、輕度為22,500元。

活動空間

二區活動空間二區活動空間
二區活動空間二區活動空間
三區活動空間三區活動空間
三區活動空間三區活動空間
五區活動空間五區活動空間
五區活動空間五區活動空間

團體活動

室內活動室內活動
室外活動室外活動
職能師個別指導職能師個別指導
團體活動團體活動
藥師個別諮詢藥師個別諮詢
社工個別諮詢社工個別諮詢
物理治療師個別諮詢物理治療師個別諮詢
營養師團體衛教營養師團體衛教
精神科醫師詢診精神科醫師詢診
內科醫師詢診內科醫師詢診

機構組織架構圖


精神護理之家機構組織架構圖
精神醫療團隊:社工師、職能治療師、心理師
復健科:物理治療師
藥事服務:藥師
營養:營養師
護理:照顧服務員、護理人員

住民來源分析

  1. 鄉鎮別:主要服務花蓮縣北區,如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及秀林鄉的慢性精神病患者。
  2. 住民來源:花蓮縣政府簽約收治之慢性精神病患者,由縣政府轉介收治。另包括全國各縣市轉介之慢性精神病患者及慢性精神病患者自費收容。
  3. 性別及年齡別:男女患者約各半,年齡多在14-65歲之區間內。

專業醫療照顧服務及工作團隊合作

  1. 新住民入住1個月內完成職能治療評估及記錄,每三個月進行進展追蹤評估。
  2. 每天進行團體活動,並提供人員培訓等。
  3. 新住民入住後72小時內由營養師進行營養評估,再依住民所需進行伙食設定。
  4. 社工配合住民需求提供個別化的社會資源諮詢、轉介與連結;並彙整社會資源成冊定期增修。
  5. 臨床心理師每週至機構內進行「心理輔導團體」,並利用照會機制,可隨時提供住民心理諮詢。
  6. 每月舉行團隊會議,定期招開個案討論會;並利用照會本, 隨時照會各專業醫療照護團隊人員。

住民專業照護計畫

  1. 職能治療師依照住民評估結果規劃個別及團體治療活動:職能治療活動包含個別與團體、靜態與動態活動及職能訓練。
  2. 鼓勵住民參加工作訓練:工作訓練項目包含精神/一般護理之家打掃、精神科辦公室打掃、金紙代工等,若有適合或有工作意願住民,經職能治療師評估並與護理人員及住民共同訂定目標後,開始進行訓練。
  3. 定期舉辦活動,鼓勵家屬探訪,加強親情連結:工作人員主動以電話聯絡家屬鼓勵探視,定期舉行活動,主動邀約家屬一同參與活動。
  4. 強化社區連結,鼓勵住民走入社區參加活動:安排住民參加社區相關活動,如康復之友協會或鄉鎮公所舉辦之活動如歌唱比賽、節慶活動,帶領住民參加比賽活動及訓練。

收費標準

精神護理之家住民收費依入住資格區分為「公費安置」及「全自費」。

  1. 公費安置:精神護理之家公費安置之住民其收費依據花蓮縣政府公告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收費原則」辦理,住宿式照顧每月收費額度,重度以上為21,000元、中度為16,800元、輕度為10,500元。
  2. 全自費:全自費住民之收費標準則依身心障礙等級收取費用,重度以上為28,500元、中度為25,000元、輕度為22,500元。

活動空間

二區活動空間二區活動空間
二區活動空間二區活動空間
三區活動空間三區活動空間
三區活動空間三區活動空間
五區活動空間五區活動空間
五區活動空間五區活動空間

團體活動

室內活動室內活動
室外活動室外活動
職能師個別指導職能師個別指導
團體活動團體活動
藥師個別諮詢藥師個別諮詢
社工個別諮詢社工個別諮詢
物理治療師個別諮詢物理治療師個別諮詢
營養師團體衛教營養師團體衛教
精神科醫師詢診精神科醫師詢診
內科醫師詢診內科醫師詢診
瀏覽人次:4,317更新日期:113-04-15回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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